港股首例!除牌公司三名董事被判赔1.92亿港元,公众股东将获历来最高赔偿
更新时间:2025-06-03 23:54:22 浏览次数:

  6月2日,香港证监会官网发文称,在原讼法庭取得命令,使现已除牌的康佰控股的公众股东将以特别股息的形式收取历来最高的赔偿。

  该法庭命令是在香港证监会与康佰一名幕后董事吴国辉、两名前执行董事廖天立和李敏滔达成首宗同类和解后作出。三人被责令向一名由香港证监会与康佰共同委任的管理人支付约1.92亿港元,以作为特别股息重新分发予独立公众股东。

  6月3日,汇生国际资本总裁黄立冲通过接受香港证监会指示香港联交所暂停康佰股份的买卖。

  在停牌前,康佰的最后成交价为每股0.024港元,其中75.6%的股份由独立公众股东持有。2020年12月24日,康佰被香港联交所除牌。

  据最新公告,本次法庭裁定的事项包括:针对吴国辉触犯失当行为及失职行为的指控成立,属最严重的级别;廖天立和李敏滔知情且积极地协助吴国辉,因此将其取消资格期限定于中等级别中接近最高的水平乃属适当做法;赔偿方案符合公众利益,因为它确保康佰独立公众股东会获得赔偿。

  2024年9月,香港证监会与吴国辉、廖天立和李敏滔三人达成和解,三人同意向由香港证监会与康佰共同委任的独立管理人支付约1.92亿港元,以供康佰用于向独立公众股东派发特别股息。

  彼时,梁凤仪指出:“这是此类和解的首例,使康佰少数股东能够直接从不法分子支付的赔偿金额受惠。我们一直竭力维持市场的公义秩序,为少数股东讨回公道,并使者付出代价。”

  对于此事,黄立冲补充道,香港证监会在其和解框架下,会对答辩人的支付能力进行初步评估。在实务上,这类“Carecraft简易程序”和解往往允许涉案人士以分期或提供担保等方式履行赔偿义务,而并非要求一次性动用全部个人现金储备。因此,即便三人本身并不具备立即支付整笔款项的自由现金流,他们也可通过向第三方融资、抵押资产或分期支付等方式,满足和解协议中规定的付款安排。

  黄立冲表示,截至法院批准日,吴国辉、廖天立和李敏滔三人须按时将约1.92亿港元交予管理人,若无法履约,管理人可依法通过拍卖其在香港或其他地区拥有的资产,或启动诉讼程序以追讨欠款。

  “因此,虽无迹象表明三人拥有充裕的流动资产直接承担该笔赔偿,但香港证监会与法院均已设定相应制裁措施,以确保赔偿落到实处。这次赔偿金额是比较高的。”黄立冲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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