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三年的诉讼,广西能源被牵涉进的减资纠纷案,迎来了终审判决。
6月10日晚间,广西能源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公司与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案件迎来终审判决,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5万元由公司承担。
此前,法院一审判决原告世纪之光对原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减资8000万元的行为对原告不发生效力,公司作为被告向世纪之光赔偿8000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二审判决结果以及广西能源会计政策测算,如该判决执行,公司仍需继续计提109.75万元,将对公司2025年损益预计产生100余万元影响。与此同时,广西能源称将积极研判二审判决,并依法申请再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广西能源对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结果不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请求:其一,撤销一审判决;其二,改判驳回世纪之光的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世纪之光已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法院,冻结了广西能源2个一般存款账户内存款合计9000万元。
广西能源6月10日晚间公告显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驳回广西能源上诉,维持原判。
这也意味着,在终审判决后,广西能源将向世纪之光赔偿80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广西能源称,公司2024年已对诉讼涉及的出资本金8000万元及相关利息计提预计负债近1.02亿元。根据二审判决结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测算,如该判决执行,公司仍需继续计提109.75万元,将对公司2025年损益产生影响,影响金额预计为100余万元。
与此同时,广西能源并未完全放弃发起新一轮诉讼的可能。其在6月10日晚间公告中称,公司将积极研判二审判决,并依法申请再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