禧屋科技7月15日发布公告称,刘志宏通过认购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320万股,从而直接取得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约8.80%股份,其单体拥有的权益比例从约38.43%变为约43.85%。因刘志宏通过担任常熟禧鑫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担任常熟禧屋投资管理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其表决权,上述三位股东合并计算,拥有的权益比例从约69.80%变为约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