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显示,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金额预计为-1800万元至-1200万元,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至-5500万元。2026年2月28日,公司披露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304.43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7227.97万元。
公司披露,基于审慎性原则与专业判断审慎核实部分资产的折旧摊销时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等事项,对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披露的财务数据金额进行调整,修正后的归母净利润为-3091.98万元,修正后的扣非后净利润为-10113.99万元。同日,公司披露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091.9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0113.99万元。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差异幅度超100%,且相关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第1.4条、第5.1.2条、第5.1.4条、第6.2.4条、第6.2.6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谢应波,时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张庆,时任财务总监周智洪,时任董事会秘书定高翔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第1.4条、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第14.2.1条、第14.2.3条、第14.2.5条和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谢应波、时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张庆、时任财务总监周智洪、时任董事会秘书定高翔予以通报批评。
根据,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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