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东环中路15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局窗口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报批过程中,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一步修改,应及时公开最后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