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
同时,据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公告,因泰禾集团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该局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黄其森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处罚对象还包括时任职工监事、监事长李卫东,时任财务总监刘向民,时任监事阮仕江,时任副总经理邵志荣,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葛勇,时任副总经理黄耀文,时任副总经理王景岗,处罚金额在80万元~120万元不等。此次罚单总计金额达1740万元。
22起重大诉讼迟披露,事实“足以认定”
公告称,应当事人的要求于6月30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泰禾集团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和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事实。
2020年7月6日至2022年12月13日,泰禾集团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和“16泰禾02”“16泰禾03”“17泰禾01”“17泰禾02”“18泰禾01”“18泰禾02”等6只债券发行人。
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5月8日,泰禾集团发生13起诉讼,标的额累计达967369.95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8.21%,其中有12起诉讼的标的额超5000万元;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3日,泰禾集团发生10起诉讼,标的额累计达619060.73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84%,其中有9起诉讼的标的额超5000万元。
公告指出,泰禾集团应当及时披露前述诉讼,但公司迟至2023年5月26日仅披露其中1起诉讼,其余22起诉讼至2025年2月6日才陆续披露完毕,不符合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在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泰禾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人,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不符合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七十九条,以及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
公告还提到,黄其森作为时任泰禾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知悉并总负债超1880亿元,资产处置加速
对于黄其森被留置,泰禾集团表示,公司存在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会对公司运营产生一定影响。除此之外,公司按原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在正常运转,各项经营活动仍然正常进行。
而对于证监会此次处罚,泰禾集团在公告中坦言,公司债券违约以来一直存在流动性风险,截至目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上述罚款被强制扣划,将对泰禾集团维持经营周转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在保项目交付的背景下也无法充分执行,故公司无法合理估计预计负债或潜在损失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泰禾集团在公告中表示。
在此之前,泰禾集团的各类资产处置速度也在加快。
今年7月23日,上海舜晟建设集团以约6.6亿元折价拍下上海泰禾大厦,该大厦系泰禾集团曾经的华东总部。
7月以来,泰禾集团的院子系产品开山之作、位于北京通州的中国院子51套房产也陆续被处置,房产建筑面积约320~1837平方米不等,该资产包曾在天津产权交易所短暂挂牌。
在贝壳平台,中国院子6月和7月的二手房挂牌均价分别为9.6万元/平方米和9.4万元/平方米,目前有9套在售,其中一套约497平方米独栋别墅,挂牌单价超过19万元/平方米。另据2024年年报披露的信息,目前,泰禾集团还有四处在建工程,分别是三亚亚龙湾泰禾酒店项目、北京新孙河项目自持公寓、苏州尹山湖项目自持购物中心、深圳坪山泰禾广场购物中心,账面余额共计约21.8亿元。大城小院一期和二期、西府大院、红树湾院子、野风山项目依然在持续贡献营收,报告期内营收合计约49.7亿元。
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泰禾集团总资产为1647.39亿元,但总负债为1881.9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