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
更新时间:2026-06-12 19:54:17 浏览次数:

  6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在引证广告中使用“最高级”“最佳”,或者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第一”等用语进行宣传的,不属于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豁免情形:“最高级”“最佳”“第一”等用语所指向的地域小于省级行政区域的;“最高级”“最佳”“第一”等用语所指向的商品所属行业或者领域小于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行业分类的;“最高级”“最佳”“第一”等用语所指向的商品无专有的产品或者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不属于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豁免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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