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明确推行现房销售定金制 定金金额不超过商品住房总价款的5%
更新时间:2026-10-15 11:52:11 浏览次数: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建委、浙江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明确推行现房销售定金制。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定金销售方案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定金金额不超过商品住房总价款的5%。购房人支付的定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定金监管。推行使用商品住房购房定金合同统一示范文本,加强定金合同管理。有关定金合同管理和定金监管细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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