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据,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与其他燃油汽车一样,都属于大额财产。根据有关数据,2025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平均销售价格为21.8万元,部分车型销售价格达到百万元以上。对上述类型车辆恢复征收车船税,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负责人在答
政策落地在即,市场最关注的核心问题随之而来:车船税优惠取消,是否会加重车主负担?是否影响主机厂的终端销售?
“因为车船税绝对金额不大,相对于车价来说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此次政策变动对有增程汽车的主机厂而言影响程度温和。它更多是心理和政策导向上的压力,促使行业理性看待政策退坡。”一位自主车企的工作人员告诉
根据公开资料,车船税是一种财产税,对车辆、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每年征收。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自2012年以来,我国明确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最大的变化在于,纳税人已取得以及新取得的节能汽车、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等,均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而在此前这几类车型可以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
在计算缴纳车船税的方式上,显示,自2027年1月1日起,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所附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计算缴纳车船税。
“自2027年起取消节能车车船税减半、插混 / 增程及新能源商用车免税政策,是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有序退出、税制回归中性的标志性调整。经过十余年培育,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过半,产业链成熟,车船税这类持有端小额优惠的拉动作用持续弱化,阶段性扶持已完成历史使命。”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
不过,根据相关规定,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两类车型因为没有排气量,不属于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不受此次政策调整的影响,仍不征收车船税。
“本次调整区分技术路线,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仍不在车船税征税范围,持续免税,政策导向清晰:长期重点发展零排放纯电乘用车;插混、增程车型带有内燃机,属于过渡技术,不再叠加税收优待。”崔东树认为,从税收公平角度看,不少高端插混车型售价不菲,长期全额免税与同价位燃油车形成税负差,取消优惠可平衡税收调节作用,稳定地方税源。
按照规定,车船税对于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设置税额。如,排气量为1.0升以上至1.6升的车型,税额幅度为300元至540元;排气量为1.6升以上至2.0升的车型,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
对于商用车,客车按辆征收,税额幅度为480元至1440元;货车按整备质量征收,税额幅度为每吨16元至120元。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税额幅度内确定。
以北京、上海和广东为例,对于排气量为1.5升的乘用车,北京的车船税额为420元,上海和广东的车船税额则为300元。
“对消费者的影响有限。家用插混车每年仅多缴300至400元车船税,分摊至全年用车成本,几乎不改变购车选择;1.6L以下节能燃油车税负小幅上升,代步用车感知不强。物流、客运企业采购电动商用车会增加年度税费支出,但电费、购置税优惠、路权优势仍能对冲成本,不会动摇商用车电动化大趋势。”崔东树认为。
上述自主车企的工作人员也向
在崔东树看来:“车船税小额优惠退出,购置税减免、以旧换新等核心购置扶持政策保留,产业支持力度并未大幅收缩。长期来看,汽车财税政策将逐步市场化,依靠技术与产品竞争驱动行业发展,引导行业资源向纯电赛道倾斜,加速双碳目标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