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登陆A股20多年的上市公司,被其参股公司起诉追要已分配的利润。
6月18日晚间,长江投资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在法院裁定原告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的同时,公司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及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法院已经受理金交中心诉公司其他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
值得注意的是,长江投资在公告中表示,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影响尚取决于法院的判决情况。但相关数据显示,长江投资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1.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9.29%。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金交中心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7月12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2024年11月25日,上海三中院宣告金交中心破产,2024年12月31日,上海三中院裁定终结金交中心破产程序。
上市公司涉诉金额达1.52亿元
在最新的诉讼中,金交中心将其股东均列为被告。
公告显示,在金交中心的股权结构中,被告一上海冉荣贵金属有限公司持股30%,被告二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被告三长江投资持股40%,被告四上海千圣贵金属有限公司持股15%。金交中心董事长,同时也是上海冉荣股东的蒋良德则是被告五。
长江投资曾于3月11日晚间公告这次被撤回的诉讼信息。彼时的公告显示,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金交中心曾多次为经营状况不佳的长江投资提供资金支持,共计分配利润8次,累计金额达1.52亿元。
而在最新诉讼中,金交中心认为,2016年—2018年期间,金交中心向上海冉荣分配利润共计1.16亿元、分配业绩奖励0.74亿元;向南京长江分配利润共计0.57亿元;向长江投资分配利润共计1.52亿元;向上海千圣分配利润共计0.57亿元。四位被告应全额返还已分配利润及业绩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金交中心同时认为,案件所涉利润及业绩奖励分配⾏为发⽣在蒋良德任上海冉荣唯一股东期间,蒋良德不能证明上海冉荣财产独⽴于股东财产的,应对上海冉荣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针对此次诉讼,长江投资表示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不过,公告显示,长江投资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1.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9.2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诉讼、仲裁金额为534.23万元,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金额为1.65亿元。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长江投资的净资产为1.37亿元,公司同期的货币资金为2.46亿元,较2024年底的1.68亿元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但从长江投资近年来的业绩看,其营收呈现向下态势,盈利能力也出现较大波动。2024年,长江投资实现营业收入5.07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0.75亿元。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890.18万元。2022年,公司实现营收12.72亿元,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4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