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拟对合众新能源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投反对票:母公司以股东身份说“不”,子公司以债权人身份说“行”
更新时间:2026-10-10 04:43:49 浏览次数: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合众新能源重整申请。2026年9月11日,合众新能源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披露重整计划草案。

  对于股权投资,鸿利智汇表示,公司已于2024年度对合众新能源股权投资确认无剩余公允价值。公司也已于2024年度对合众新能源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告,债权人及出资人组表决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17时,逾期未表决视为同意重整计划草案。部分表决组未通过时,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依法申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如重整计划经各组表决通过或经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鸿利智汇所持合众新能源1.06%股权将无偿划转、全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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