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知,优化二手房公积金使用流程,交易环节可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此前,新房交易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二手房交易需在交易完成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购房条件提取。本次业务流程优化后,依托市住房保障局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缴存职工购买市内八区的二手房,在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买受人、配偶及共有权人可预提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提取资金直接划转至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再按流程办理后续不动产交易登记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