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挖人窃密”被判赔3.82亿元,不履行赔偿义务,被强制执行划扣超7600万,还不及时披露,如今收到警示函
更新时间:2026-07-13 00:38:15 浏览次数:

  创世纪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董事长夏军、董事会秘书伍永兵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公司也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深圳创世纪累计被冻结金额已达7511.16万元;3月17日起,银行资金陆续被划扣,截至3月27日累计被划扣7600.79万元。

  创世纪才通过涉诉进展公告进行了披露。“深圳创世纪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资金被划扣事项,对其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未波及公司其他经营主体……”创世纪如是提示。

  创世纪公告称,近日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东证监局认定,创世纪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信披规定;夏军作为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伍永兵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北京精雕的产品经理田某某从原公司离职。仅仅4天后,他便入职深圳创世纪,出任玻璃机项目副总经理——使用的还是化名“某欣”。

  这场“跳槽”并非普通的离职再就业。法院查明,田某某在离职前一个月便开始谋划窃密,利用公司数据管理系统漏洞,从服务器下载文件162次,以网络共享方式拷贝文件7万余次,非法窃取的数控机床设计图纸和技术文档超过3.7万个。

  2019年下半年,北京精雕将深圳创世纪及田某某告上法庭,最初的索赔金额为9200万元;2022年2月,索赔金额大幅提高至约3.82亿元。

  2023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两被告赔偿1280万元。这一金额的计算基础,仅限于深圳创世纪销售的55台特定型号机床所获的27.62万元利润。但双方均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5年12月,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全额支持了北京精雕3.7963亿元的经济损失索赔,加上200万元合理开支,总计赔偿额高达3.82亿元。法院在判决书中措辞严厉,认定深圳创世纪存在“明显的恶意”。

  实际上,二审法院基于获利计算得出的赔偿数额为6.77亿元,该数额已远远超出北京精雕主张的赔偿金额,因此法院予以全额支持。

  如今看来,这场3.82亿元的赔偿对创世纪“打击”不小:先是对2025年度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再是子公司账户冻结、资金划扣,后又因信披违规收函。这些负面影响已远超金钱范畴。

推荐图文

鄂ICP备2024040700号-2
砺行体育文化传媒-南京晟盟文化传媒-版权所有
数据源自网络仅供参考